建议使用以下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IE 9.0+以上版本 Chrome 31+谷歌浏览器 Firefox 30+ 火狐浏览器

智能云安全管理服务商
举报中心 > 法律法规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2020-09-04 14:18:1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2005年06月02日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于2000年12月4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郑筱萸

二〇〇一年一月十一日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业务,保障互联网药品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包括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发布药品广告、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带来经济收益的服务。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药品信息的服务。

第四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国互联网站从事药品信息服务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站从事药品信息服务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从事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进行审核,对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实行备案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进行初审,对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进行审核。

第六条 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两名以上了解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知识,并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考核认可的专业人员;

(二)有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

第七条 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应当填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发的《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第八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二)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三)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在30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同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呈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30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同意的,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书面通知初审单位,由初审单位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同意的文件;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初审单位并说明理由,由初审单位告知申请人。

第九条 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提交《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30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同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审核同意的文件,同时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拟提供网上药品交易服务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专项申请。

第十一条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服务项目、网站网址等事项的,应提前30日向原审核机关或初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原审核机关或初审机关同意变更的,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或审核。

第十二条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已取得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的,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并商请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一)未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擅自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

(二)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有偿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

(三)已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但超出审核同意的范围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

(四)提供不真实互联网药品信息并造成社会影响的;

(五)违反其他有关药品的法律、法规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

第十三条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其业务活动中,违反其他有关药品的法律、法规的,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十四条 在本规定公布前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应当于本规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照本规定补办审核手续。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1年2月1日起施行。

客服服务中心

品质至精 服务至上

售前咨询

  • 售前苏苏
    添加售前苏苏微信

    优惠提前知

    服务更全面

    行业资讯通

  • 售前小志
    添加售前小志微信

    优惠提前知

    服务更全面

    行业资讯通

  • 售前思思
    添加售前思思微信

    优惠提前知

    服务更全面

    行业资讯通

  • 售前小溪
    添加售前小溪微信

    优惠提前知

    服务更全面

    行业资讯通

  • 售前舟舟
    添加售前舟舟微信

    优惠提前知

    服务更全面

    行业资讯通

  • 售前糖糖
    添加售前糖糖微信

    优惠提前知

    服务更全面

    行业资讯通

  • 售前轩轩
    添加售前轩轩微信

    优惠提前知

    服务更全面

    行业资讯通

  • 售前甜甜
    添加售前甜甜微信

    优惠提前知

    服务更全面

    行业资讯通

  • 售前可可
    添加售前可可微信

    优惠提前知

    服务更全面

    行业资讯通

  • 售前佳佳
    添加售前佳佳微信

    优惠提前知

    服务更全面

    行业资讯通

  • 售前朵儿
    添加售前朵儿微信

    优惠提前知

    服务更全面

    行业资讯通

  • 售前毛毛
    添加售前毛毛微信

    优惠提前知

    服务更全面

    行业资讯通

  • 售前苒苒
    添加售前苒苒微信

    优惠提前知

    服务更全面

    行业资讯通

  • 售前小美
    添加售前小美微信

    优惠提前知

    服务更全面

    行业资讯通

  • 售前小特
    添加售前小特微信

    优惠提前知

    服务更全面

    行业资讯通

  • 售前芳华
    添加售前芳华微信

    优惠提前知

    服务更全面

    行业资讯通

  • 售前豆豆
    添加售前豆豆微信

    优惠提前知

    服务更全面

    行业资讯通

  • 售前霍霍
    添加售前霍霍微信

    优惠提前知

    服务更全面

    行业资讯通

  • 售前小赖
    添加售前小赖微信

    优惠提前知

    服务更全面

    行业资讯通

  • 售前小黄
    添加售前小黄微信

    优惠提前知

    服务更全面

    行业资讯通

  • 售前小潘
    添加售前小潘微信

    优惠提前知

    服务更全面

    行业资讯通

  • 售前胖胖
    添加售前胖胖微信

    优惠提前知

    服务更全面

    行业资讯通

  • 售前丽丽
    添加售前丽丽微信

    优惠提前知

    服务更全面

    行业资讯通

  • 售前小蒋
    添加售前小蒋微信

    优惠提前知

    服务更全面

    行业资讯通

  • 售前兮兮
    添加售前兮兮微信

    优惠提前知

    服务更全面

    行业资讯通

值班售后/技术支持

财务续费/备案专员

投诉建议

紧急电话

400-9188-010

等级保护报价计算器

今天已有 1593 位获取了等保预算

所在城市:
机房部署:
等保级别:
服务器数量:
是否有APP:
是否已购安全产品:
手机号码:
验证码:
开始计算

*稍后有等保顾问致电为您解读报价

拖动下列滑块完成拼图

您的等保预算 0

咨询费 0

测评费 0

定级费 0

产品费 0

联系二维码

详情咨询等保专家:

潘成豪

13055239889